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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劳动争议案例
1.工资拆分在两个单位发,社保基数怎么算?

 

【案情简介】

2022年7月,焊工老张怀着对新工作的期待,入职了某钏公司。签约时,合同白纸黑字写着:试用期月薪4500元,转正后5500元。然而,公司老板很快在微信上跟他有了另一番“约定”:工资按每小时40元计算。老张没多想,觉得多劳多得也挺好,便接受了这种“双重”约定。此后,公司每月都会通过微信与他核对工时,但工资发放的方式却逐渐变得蹊跷起来。

7月,他的工资4200元还正常由某钏公司账户支付。到了8月,他的工资被拆成了两笔:一笔5455元来自某钏公司,另一笔5455元却来自一家陌生的“中山市某工程有限公司”。9月,他的工资10174元更是全部由那家中山公司支付。老张心里直犯嘀咕,但想着钱数没少,也就暂时把疑虑压了下去。他并不知道,这种“拆分发放”的背后,可能藏着用人单位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的意图。

2022年10月2日,老张被公司派往一个外包项目进行焊接作业。施工现场,一声巨响,一台电钻不慎砸中了他的左膝。剧痛之下,他被紧急送医,诊断为左腿多处韧带及半月板损伤。虽然医疗费不算天文数字(754.8元),但医生要求他全休两个月。

养伤期间,老张才猛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:公司从未给他缴纳过工伤保险。这意味着所有的工伤待遇都要向公司追讨。经湘潭市人社局认定,他的事故属于工伤,后又被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玖级。然而,某钏公司却一直未支付任何工伤待遇。

等待和沟通无果后,2024年4月15日,老张正式向公司邮寄了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随后毅然申请了劳动仲裁。仲裁委支持了老张的诉求,裁决某钏公司一次性支付他各类工伤待遇共计28万余元。

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,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庭审的焦点迅速凝聚在一点:老张的月平均工资到底该怎么算?这直接关系到各项工伤待遇的计算基数。

公司坚称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5500元计算,并指责老张主张的万元月薪“毫无依据”。

老张的律师则当庭出示了一系列关键证据:

1.微信聊天记录:清晰展示了老张与公司法人按40元/小时核算工价的对话,以及每月核对工时的过程。

2.银行流水明细:显示老张8月的工资由某钏公司和中山某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了5455元,9月工资10174元则全部由中山公司支付。

法院认为,老张的月平均工资应以其实际总收入为准。根据8月(10910元)和9月(10174元)的实发工资计算,其月平均工资应为10542元。老张主动仅主张10000元/月,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,应予准许。

据此,法院判决某钏公司支付老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、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工伤待遇共计280,200元。某钏公司不服上诉。

【争议焦点】

工资拆分在两个单位发,社保基数怎么算?

【判决结果】

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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