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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劳动争议案例
5.员工上厕所漏接客户电话需赔偿2万多元?

 

【案情简介】

2015年,钟某在广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当司机,这工作对他来说挺合适,开车技术不错,人也实在。2016年9月21日,他接到个任务,10点30分在省公安消防总队附近接客户。钟某提前十分钟就到了,给客户发了信息报备。可消防队门口不让停车,他只能把车停在旁边路口等客户电话。

这时候,钟某肚子突然不舒服,他想反正时间还早,客户来了也会打电话,就一路小跑去上厕所。他心里还念叨着:“这下应该能赶回来。”可没想到,这短短7分钟,竟成了他倒霉的开始。

客户在5分钟内给他打了5次电话,车辆调度员也打了6次,可钟某的手机是静音模式,他压根没听到。等他上完厕所,看到电话记录,赶紧回电,但客户已经不耐烦地自行打车离开了。

客户向租赁公司投诉,要求赔偿。租赁公司认为是钟某的疏忽导致了损失,于是把他调离项目,还要求他赔偿21550元。钟某心里那个冤枉啊,自己好歹也是个老司机了,怎么就因为这么点事儿就背这么大个锅呢?

他决定去法院讨个公道。在法庭上,钟某说:“我也是运气不好,肚子疼这种事谁能预料到呢?而且手机静音也是无意的,我又不是故意不接电话。”租赁公司的代表则强调钟某的失误给公司带来了损失,他们有权利要求赔偿。

白云法院一审认为,租赁公司要求钟某承担21550元损失的证据不足,钟某不需要赔偿。租赁公司不服,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二审法官仔细看了看租赁公司和移动公司的服务费结算表,发现9月份因为钟某这次事故,租赁公司被扣了11550元服务费,还被罚了10000元。法官心里琢磨着,这事儿确实给公司带来了损失,但也不能全让钟某一个人扛。

法官想着,劳动者的失误确实要承担责任,但也不能让劳动者承担过多的赔偿,毕竟公司也有管理责任。

【争议焦点】

汽车租赁公司是否可以要求钟某赔偿?

【判决结果】

二审酌情改判,判决钟某赔偿汽车租赁公司2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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