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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劳动争议案例
4.试工当日突发疾病猝死,可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吗?

 

【案情简介】

2023年1月9日,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,让杨某乙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求职试工的当天,也让他的家人杨某甲和深圳市某有限公司,陷入了一场漫长的劳动关系认定纠纷。

杨某甲是杨某乙的亲属,为了给离世的亲人讨一个说法,他和涉事的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对簿公堂,这场确认劳动关系的官司,从一审打到二审,公司一方始终不服判决,最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。

事情的起因,是一场普通的求职试工。2023年1月9日下午,杨某乙联系上了这家公司负责招聘的人事专员张某,想要谋求一份工作。张某看过情况后,当天14点24分,就带着杨某乙走进了公司的生产车间,安排他进行试工,试工的工作很简单,就是折纸盒,这份工作也正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内容。

谁也没有料到,意外来得如此突然。就在杨某乙专心试工、跟着身边的临时普工王某一起折纸盒的时候,他突然身体不适晕倒在地。车间经理第一时间发现了情况,赶忙通知了人事专员张某,可最终经过抢救,杨某乙还是没能救回来,在试工当天不幸猝死。

事情发生后,杨某甲认为,弟弟杨某乙已经进入公司,接受人事安排开展工作,即便只是试工,也已经和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,相关的责任公司不能推脱。可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却有着完全不同的说法,公司坚称,杨某乙只是来试工,还没有办理正式入职手续,双方根本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,原审法院认定双方在事发当天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是完全错误的。

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,公司一再强调,试工不等于入职,双方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,要求高院再审撤销原先的判决。而杨某甲一方始终坚持,杨某乙是在公司的工作场所内,按照公司人员的安排提供劳动,已经接受公司的管理,事实劳动关系清清楚楚,原审法院的认定合法有效。

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,也成了案件的关键佐证:人事专员张某明确承认,是自己负责招聘,将杨某乙带到车间安排试工;同在车间的临时普工王某也证实,事发时,杨某乙就在自己身边,安安静静地做着折纸盒的试工工作。

一边是公司以“试工未正式入职”为由,极力否认劳动关系;一边是离世者的亲属,拿着事实依据,坚守试工也属用工的主张。这场围绕猝死试工人员的劳动关系认定之争,不仅关乎法律层面的判定,更牵动着逝者家属的维权期盼,也让试工期用工的法律责任,成为了案件的核心焦点。

【争议焦点】

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试工当日突发疾病猝死,双方是否于试工当日成立事实劳动关系?

【判决结果】

2025年10月21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某公司的再审申请。

裁判时间:案号:(2024)粤民申1859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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